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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异味盐事件发酵

发布时间:2017-5-11  来源:    阅读次数:3043

 近期,部分媒体报道了河南省个别企业生产的食盐有异味(即“脚臭盐”)问题,引发社会广泛关切。随后,工信部立即行动,责成河南省盐务局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。5月4日,工信部印发《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全面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。
5月6日,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通报称,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、中盐皓龙盐化、中盐舞阳盐化3家涉事企业的食盐定点生产证书和食盐批发许可证已被暂扣,其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也被暂停,库存食盐不允许再销售,责令神鹰盐业公司10天内召回销售到省内外的约7000吨问题食盐。同时将立即对全省开展食盐质量安全大检查,对盐业违法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查处。
据中科院、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分析指出,河南省食盐个别生产批次的异味来自丙酸、丁酸等脂肪酸。异味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、丁酸、异戊酸、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,食盐中异味源含量极微但仍会使消费者产生不悦的臭味感。虽然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,但其产生的异味会使食盐的感官指标不合格。
河南石化协会秘书长苏东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,河南省有平顶山、漯河、濮阳等自备盐场,年产能800多万吨,食用盐50多万吨。制盐企业往往既生产食盐,也生产工业用盐,呈盐化一体的格局。这次异味盐事件教训极为深刻,盐化企业要在抓紧自查、整改基础上,针对短板缺漏加快技术改造,加强管控,生产高品质食盐产品,保障老百姓“舌尖上的安全”;同时要研究制定责任追究等管理办法,建立并保存完整的生产、运输、销售和使用记录,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。
河南省盐务局负责人表示,食盐异味问题是可以通过企业技术改造解决的,三家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后,需经国家权威检测单位查证去除异味工艺有效运转,产品合格后方可开展食盐生产经营业务。据介绍,皓龙盐化公司主要采取吸附法,即卤水通过吸附塔由吸附剂环氧树脂吸除异味物质;舞阳盐化公司主要采取大分子吸附物絮凝剂对其吸附沉降分离。神鹰盐业公司已初步采取利用无残留、无杂质的食品级化学氧化剂,作为异味源有机酸的脱除试剂。该方案目前已通过小试和放大实验,异味物质的去除效果良好,待除味设备与管路安装到位后,即可开展动态工业化实验。
上述涉事企业位于“中国岩盐之都”平顶山市叶县,当地岩盐储量多达3300亿吨。此前,多地爆发的“脚臭味”食盐引发广泛关注。据了解,问题食盐由神鹰盐业生产的深井岩盐制造,被加热或用手搓后,会散发出浓烈脚臭味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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